妈的,这运气着实不好。
格奥尔格气喘吁吁地蹲在一棵半倒的橡树后面,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他的肺在燃烧,他的腿在发抖。
他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但他还在绕。
还在这片该死的、光秃秃的、到处都是烂泥和枯枝的树林里,像一只被猎犬追着的兔子一样绕圈圈。
这已经是第十二圈了。
他数着呢。
每绕一圈,圈子都会变大一些,他也会在心里骂一句。
第一圈:操。
第二圈:操他妈的。
第三圈:操他妈的这群狗娘养的。
然后到第八圈的时候,他已经骂完了他知道的所有脏话,开始重复使用了。
他估摸着算了算距离。
应该已经有大几公里。
大几公里啊。
他一个三十好几的大好男儿,在这荒郊野外的烂泥地里跑了大几公里。
而且,他还是专门挑难走的路。
灌木丛?穿。
倒下的树干?翻。
半结冰的烂泥坑?踩。
带刺的荆棘?硬闯。
他的衣服都已经被树枝划得不成样子了,脸上也被刮了好几道口子,靴子里灌满了泥水,每走一步都发出“咕叽咕叽”的声音。
格奥尔格回头看了一眼。
嗯,远处那三个穿着奇形怪状袍子的家伙还在跟着呢。
他们比他还惨。
袍子被树枝挂得到处都是口子,下摆沾满了泥点,其中一个人的兜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扯掉了,露出一张苍白的、满是怒气的脸。
这几个家伙,愣是一步不落地跟了十二圈。
这他妈是什么脑子只有一根筋的愣头青?
正常人早就该识趣地离开了吧?
就算是来监视他们的,也该知道他们已经被发现了吧?
被发现了还死皮赖脸地跟着,这不是在告诉全世界“我们有问题”吗?
格奥尔格想不通。
他在维多利安混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
地痞流氓,小偷扒手,黑市贩子,走私商人,甚至还有几个传说中的杀手。
这些人,无论多么狠辣,多么不择手段,至少他们的行为逻辑是正常人能理解的。
但后面这三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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