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精神病院内的反抗(第1页)

李素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发病原因为“产后抑郁导致的精神失常合并被害妄想”,需要强制住院治疗。

诊断书上盖着山阳市精神病防治中心的公章,还有主治医师的签名。

她没有精神病。

但她被关进了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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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在精神病院里反抗过。

第一次反抗是入院第一天。

她试图逃跑。

她从病房跑到走廊尽头,差一点就够到了楼梯间的门把手。

然后三名男护士追上来,把她按在地上,绑在床上,注射了一针氟哌啶醇。

她的肌肉开始痉挛,脖子歪向一边,舌头伸出来收不回去,口水流了一枕头。

她想说话,但说不出来。

想动,但动不了。

她只能瞪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那块水渍。

像一只张开的手掌。

第二次反抗是入院第三天。

她趁着护士送饭的间隙,把塑料勺子掰断,用断口划伤了一名护士的手臂。

她不是想伤人。

她只是想制造混乱,趁乱跑出去。

但门是锁的。

走廊尽头还有一道铁门。

她根本跑不出去。

她被按在床上,又挨了一针。

这次是氯丙嗪,剂量比上次更大。

她昏迷了整整一天一夜。

醒来的时候,手脚都被绑在床栏上,嘴里塞着防止咬舌的硅胶牙套。

她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渍,开始认真思考一个问题。

她到底要怎样活着出去。

如果出不去,她还能做什么。

第三次反抗是入院第五天。

她没有动手。

她用了脑子。

她开始装乖。

按时吃药,按时睡觉,在医生查房的时候点头微笑,在护士发药的时候主动张开嘴。

她的药被偷偷压在舌头底下。

等护士走了,她再吐出来,藏在枕头芯里。

她不能不吃药。

因为氯丙嗪真的会把她的脑子烧坏。

她必须清醒。

只有清醒,她才能记住那些人的脸。

周德安。

四个穿黑西装的男人。

给赵远收尸的那个安保。

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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