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6章 诗仙让路,天裂为证(第1页)

与陆长生的诗相比,《侠客行》太轻了。

十步杀一人,听起来很厉害,但那是杀一个,不是杀一万个。

千里不留行,听起来很潇洒,但那是个人英雄主义,不是千军万马的战争。

陆长生的诗写的是战争,是几十万人厮杀、几万人死亡的战争。

李白的诗写的是侠客,是一个人提着剑在江湖上行走。

两种意境,天差地别。

李白看着自己那行摇摇欲坠的字,脸上的表情变了。

不是愤怒,不是沮丧,是一种说不清的复杂。

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他这辈子写的诗,从来没有真正写过战争。

他写过“黄河之水天上来”,写过“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写过“飞流直下三千尺”。

他写山水,写友情,写酒,写剑,写仙。

但他从没写过战争。

因为他不了解战争。

陆长生不一样。

陆长生是从战场上爬出来的人,他的诗是用血写的。

李白深吸一口气,收回青莲剑。

空中的那行字失去了文气支撑,像烟一样散了。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握剑的手。

这双手写过无数诗,也杀过人,但杀的是江湖上的小贼,不是战场上的敌人。

他的手太干净了。

“大帅,李某输了。”

李白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

“输得心服口服。

大帅的诗,不是用笔写的,是用刀写的。

李某的诗,是用墨写的。

墨写的诗,赢不了刀写的诗。”

陆长生看着李白,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他赢了吗?

赢了。

但他赢得不光彩。

他用的不是自己的才华,是前世的记忆。

那首诗不是他写的,是他前世读过的某首边塞诗的变体。

他把几个句子揉碎了重新组合,加上了自己的感悟。

严格来说,那不是创作,是拼凑。

但李白不知道这些。

在李白眼里,陆长生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天才,能打仗,能写诗,能斩元婴,能破文阵。

李白服了,不是服他的修为,是服他的才华。

“先生谬赞了。”

陆长生还刀入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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