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儿看着一只腿已经迈出房门的黑衣领头人,没了刚才的软弱,挺直脊背,强忍着双手的疼痛。
“大人,你要是非要挑断我的手脚筋,让我沦为一个废人,生不如死,还不如杀死我,一了百了,我也不想活了;不然我就咬舌自尽,只是没了我,大人肯定不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沈安。”
她虽然疑惑从穷乡皮囊杏花村出来的沈安,究竟是什么原因招惹杀人不眨眼大魔头似的黑衣领头人,但一天下来,经过黑衣领头人对沈安的高度重视。
她大胆猜测,沈安或许有什么东西引起黑衣领头人的兴趣。
东西?
首先,排除沈安的人。
在她印象中沈安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地痞流氓,终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事,和狐朋狗友厮混在一起。
如此品行不端之人,和黑衣领头人有着云泥之别。
蝼蚁,又怎么会引起大人的注意?
并且,黑衣领头人对沈安又气又恼,恨不得立即将沈安抓获,现场剁碎喂狗的态度,这个选项可以直接排除了。
既然不是人,那便是物件了。
沈安身上有令黑衣领头人为之疯狂,不择手段也要得到的物件。
可究竟会是什么呢?
人世间能让人疯狂的东西,唯有两样。
一样是权势。
一样是钱财。
前者,王婉儿考虑都没考虑,直接排除了。
已知沈安是社会最低端不入流的山野村夫,在权势面前,又怎么比得过身份非凡的黑衣领头人?
钱财?
“怎么可能?”
王婉儿在心里琢磨,疑惑的呢喃。
早些年沈安家在杏花村的确算小富家庭,但随着北方连年干旱,赋税徭役逐渐增加,在她的唆使下,猎户沈淮山早些年靠打猎攒下的老底,几乎被沈安掏空。
就连沈安的大嫂陆秋莲嫁给沈平的嫁妆,也在她的唆使下,被沈安全部偷出来,全部用来给她买胭脂水粉,变成她的东西。
莫非沈家的田地变卖了?
可沈家的田地即便全部卖出去,也才价值百两。
百两银子,被黑衣领头人追杀一路?
“不对。”
想法刚诞生,她连忙否定。
抛开百两银子能否入黑衣领头人的眼,通过黑衣领头人此前和刚才的种种反应,足以证明沈安此前和他绝无交集和交涉,那么黑衣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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