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魏玛,兰芳工业建设援助项目确定(第1页)

九月一日,经过兰芳自治政府与魏玛共和国长达三个月的谈判,总算是达成了一揽子协议,总价值两亿八千万帝国马克,一百吨黄金的兰芳工业建设援助合同。

合同内容总共分为八大框架,分别为港口与海军建设,电力与能源体系,钢铁与冶金工业,军事工业综合体,航空工业体系,造船工业,电子工业,通信与防御设施。

港口与海军建设根据合同规定,魏玛为兰芳修建一个万吨级深海商港,建成以后,可以同时停靠3艘万吨轮,年吞吐量大约在两百万吨。

对山口洋港口进行开发,让其能停靠三千吨级别的商船。

对坤甸港这个内河港口进行疏通改造,提高港口转运能力以及容纳更大的商船到港。

同时为兰芳建造一个中型的海军基地,拥有四艘驱逐舰泊位和潜艇泊位,当然了,魏玛的海军也可以用,而且潜艇泊位主要就是魏玛海军使用。

这项合作完成后,兰芳就可以拥有完整的商业港口体系,能支撑驱逐舰编队和潜艇部队的使用。

电力与能源体系根据合同规定,魏玛要帮助兰芳建立足够兰芳工业化使用的电厂,以及完成境内主要城市输电网络,保证兰芳的城市以及工业用电。

合作完成后,电厂总装机容量约七十兆瓦,覆盖兰芳的主要城市和军事设施,内陆城市的小型火电以及水电站,工业电力完全自给。

钢铁与冶金工业按照条约内容,魏玛要向兰芳提供包含全套的高炉,炼钢,轧钢系统以及相对应的冶金配套。

完成后,兰芳年产钢铁十万吨,能生产炮管钢,装甲钢和结构钢,对军工提供原料支撑。

军事工业综合体是整个合同的绝对核心,总投资高达一个亿的马克。

其中包含了工业化的心脏,精密机械加工母厂,单单这个工厂的投资就高达四千万马克,建成后兰芳就拥有了加工精密零件的能力,以及生产机床的能力,当然了太过精密的机床生产不了。

除了精密机械加工母厂外,魏玛还帮兰芳建造一个轻武器制造厂,一个完整生产线的火炮制造厂,一个小型坦克装甲车制造厂,完整的子弹炮弹弹药生产体系,同时还有一个战略化工与火药厂。

军事工业综合体全部落地后,兰芳拥有年产三万支步枪,两千挺轻重机枪,各类火炮三百门,年产子弹5亿发,炮弹50万发,自产组装坦克装甲车五十辆的能力。

航空工业体系,魏玛帮兰芳建立一座飞机制造厂,一座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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