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那么一个人,能够让魔鬼甘愿奉上自己的一切堕落深渊不计后果,那么只能是赵莫晚。
兰泽是什么人?一步步从毫无身份背景的远方表亲到坐稳伯爵的位置,掌管这么大的企业还让它壮大,二十岁到二十八岁的年月间见了无数的肮脏,阴暗,却也比谁都看得清人性的根本。他不信人之初性本善,他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而他看不透的,终究不过一个赵莫晚罢了。
在托马斯的实验室里见到的女孩,瘦瘦小小的,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一般,没有一点存在感。可是在实验里却言辞犀利,眼神尖锐,能够把对象逼问道最后一丝一毫还不让对方勃然大怒。这样的手段,兰泽第一次见到。他从来都不需要委屈自己,看不爽对方了,惹怒了他不过就是一死。
干干净净,不留痕迹的处理方法。
“jem’appellelinzeuxdecapetian,mademoiselle。”(我的名字是兰泽。卡佩,小姐。)
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不是我是卡佩伯爵,而是我是兰泽美女如云之国际闲人。卡佩。
从未想过要以俯瞰的眼光认识她。
兰泽后来想,如果托马斯教授没有在自己面前大肆吹捧这位得意门生,如果他并没有心血来潮去看他们进行实验,如果他不曾见过赵莫晚,自己的一生会不会是完全不一样的轨迹?得到了爵位,得到了权势和金钱,然后开始像那些贵族一样开始寻找自己的消遣方式。或许是打猎射击,或许是赛艇高尔夫,或许是走私军火,或许是荒淫无道……那都是不会和她有所交集的结局。
可是上天让他遇到了她。这是幸福也是不幸。卡佩伯爵的人生变成了兰泽的人生,变成了兰泽和azur的人生。——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心,他的心被她牢牢掌握在鼓掌之间,只需要微微用力,就会痛不欲生,只需要下够狠心,就会支离破碎。
他记得那么清楚,她那天在宽大的白袍里面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衬衫,明明应该显得干练却在他眼里只觉得可爱得紧。脚下踏着一双破旧的板鞋,似乎穿了很久了连原本的颜色都有些看不清,和她身上衣服的价值显然很是不符。虽然比不上伯爵,但是兰泽还是看得出她的衣服价格并不低廉。这样微妙的不平衡,他记得很牢。包括她那天扎马尾用的皮筋的颜色是深咖啡,她左耳的耳垂上有一颗小小的痣,看起来就像是耳洞一样,她在做实验的时候带着死板的黑边框眼镜,却遮挡不住咄咄逼人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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