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彻底的农闲了下来,地里是什么活都没有了,至于菊花,这两日的秋霜一打,便也摘不到了。刘氏对此还有些扼腕的道:“明年我们早点摘这个卖。”
招弟倒是没有想那么远,而是想着这大冬天的说不定也能有药材呢!
清溪村所在地应该是南方。因为都到了这个时候,远远望去,山上的树木绿油油的,没有显落败。
不过招弟知道,这个时候进山,看见的还是黄凄凄的一片,因为小草会枯萎,而那树叶终年不黄的树木也不过只有那么几种,只是覆盖率高,便显得山水之间青翠了一些。
看来这冬季要想找到什么草药也不是易事啊!
招弟闲着没事便在村子里闲逛,忽地,看见前面有一大群人围着,心生好奇,便小跑几步赶了上去。凑近一看,才明白过来,原来是最后一批上山打猎的村里人回来了,这次收获很大,竟逮着了一只野猪。
招弟认得,那拿着刀挥霍几下就割下一大块猪肉的是曹家大郎,可能是为了打猎方便,便剪了一个利落的短发,国字型的脸平添了几分正气,只见他把那块割下来的大肉递给了李家大媳妇,就看着众人问:“还有哪家要野猪肉的,赶快来选哦,我这价格可比镇上的猪肉都要便宜一两文。”
虽然便宜,但到底是二十几文一斤,对于在贫困线上挣扎的清溪村村民来说还是贵了不少。所以看热闹的人总比花钱买的人要多。
那曹家大郎等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见人要买,便叫道:“方雷,收拾收拾东西,我们去流浪坝看看,顺道往集市上面走。”
今儿不是赶集,要是赶集直接就把肉送上集市了,也不用在村里散卖了。
方雷?
招弟听见这个名字皱了皱眉头。
她记得自己听见大人闲聊时说过,方雷今年十岁,因为家里有一个常年卧床不起的娘,再加上爹不争气,欠下一屁股赌债过后外逃了,小小年纪便跟着村里的打猎能手曹家大郎学打猎,开始养家糊口。
在村里同龄的孩子里,方雷可是模范榜样!
招弟微微抬眸看去,天气已经很冷了,他脚上只穿着一双草鞋,身上罩着宽松的补丁麻衣,宽大的衣袖里伸出结实的胳膊,风一过,风全往衣袖倒灌了进去……再往上看,小麦肤色的肌肤,也不知道是因为风的缘故,还是忙碌的原因,双颊透着红润。那张脸算不上帅气,可能是生活的磨砺,却长得十分硬朗。
唯独那双眼睛,晶莹发亮,闪着光芒,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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