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冥婚(第1页)

李宝儿的坟已经成孤女坟了,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但随后发生的一切,令这个疑团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陈家小儿子陈源,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的者阴山包围战中,断后英勇就义,死时,年仅三十。

陈源的遗骨被送回嵇山老家时,陈家为陈源和李宝儿举行了冥婚仪式。

冥婚又称配骨、阴婚、鬼婚、灵婚,是一种民间习俗。冥婚又分为“死人与死人”和“死人与活人”两种。另外,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举办冥婚。

古时男女定亲后,若婚前男子死亡,女子也要出嫁成亲,拜堂时由亡夫姐妹抱“神主牌”和新娘举行婚礼。新娘从此终身苦守空房,称上门守节、未婚守孝。有的女子不愿上门守寡,另嫁男人,但人们认为是第二次婚姻,是“断线女子”。婚后年节要为她的所谓“前夫”祭祀亡灵。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

冥婚最早起源于汉代,但令它盛行的典故却是曹冲阴魂,这是一个非常著名的历史段子,我记得我读小学时,有一篇课文是曹冲称象,对的,就是这个曹冲,比阿基米德更早发现浮力原理,这么聪明的孩子早夭,曹操当然是万分的悲恸。

《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卷二十)记载,曹冲“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言则流涕,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这里,曹操是聘了一名甄姓早死女子给其当做他的儿媳。

冥婚的兴起,便与曹操这样溺爱子女有关。但在民间还有一说法,不给死去的未婚者“成亲”,家中会闹鬼,家人不宁。所在,在迷信盛行的古代,冥婚普遍为民间认可,成为“合法婚姻”,墓主两家还成为“亲家”。

冥婚的仪式在各地也不尽相同,在我安徽老家,冥婚的仪式处处透露出诡异,与喜丧仪式不同,冥婚仪式一般人是不愿去看的,避免晦气,虽然冥婚举办的少,但也颇为正规讲究,丝毫不比红白喜事规矩少。

一般说来,阴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

放定多是一次性的,就无所谓大、小定之说。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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