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李斯特一大跳,手中的“肥兔子”后腿都差点掉到地上,他连忙回过头看去。 此时在李斯特的身后,已经无声无息的多出了一个白胡子老头。不过,说是白胡子,那也只是猜测,因为他的须发纠结在一起,也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梳洗过,沾着各色说不出是什么的污垢,只能勉勉强强看出他的胡子还是白色质地。 至于这白胡子老头身上披着的那件袍子,样式简简单单就像是披风,还四处染满了灰尘与油脂,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洗过。而老头脚上穿着的一双皮靴,更是左右两边各破了一个大洞,露出了两只光溜溜的大脚趾。 看到这个白胡子老头后,李斯特从最初的惊讶,渐渐转变为了激动,甚至可以说是兴奋,指着老头半天说不出话来。 李斯特能不激动吗?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后,这还是他碰到的第一个人类,这也就说明李斯特在这个世界并不是孤身一人,他还有着同类。而且,从这白胡子老头的打扮来看,这个世界显然不是什么原始社会,在这里的人类也有着自己的文明。 至于这个白胡子老头的语言怎么和地球上几乎一模一样,兴奋的李斯特现在已经无法考虑到这一点了。 李斯特指着白胡子老头的那只手,刚好是拿着“肥兔子”后腿的那一只,见李斯特半天不说话,白胡子老头也不讲客气,抻出手一勾,就轻轻巧巧的将那只后腿给拿到了手中。 就只在这一刹那间,李斯特无意间看到白胡子老头的一双手居然莹白如玉,干净的纤尘不染,和他那一副邋遢的外表全然不符。 这白胡子老头不会是什么世外高人吧?想想射雕英雄传中洪七公出场时的情形,不是和眼前差不多吗? 想到这里,李斯特也就默许了白胡子老头从自己手里抢走食物的事实。 白胡子老头的吃相,比起叮当来差不了多少,也不知这位老人家怎么会有一口这么好的钢牙,大口大口的连撕带咬,任由滑腻腻的油脂流满了他的胡须,以及滴到衣袍之上。 看到白胡子老头的这副吃相,李斯特才算是明白了他为什么会有如此一副拉风的造型。 片刻之后,一条后腿被白胡子老头干得只剩下一根腿骨,他随手将骨头一扔,伸出手在胡子上擦了擦油渍,眉开眼笑的道:“好吃,真的很好吃!”一边说着,一边毫不讲客气又抻手撕下了“肥兔子”的一只前腿。 “靠!”的一声大叫,叮当从李斯特的头顶上一跃而下,恶狠狠的扑向了“肥兔子”,牢牢一口将另一只前腿给咬住。原来,叮当也干掉了属于它的那一只后腿,一看到有人要争如此美食,立刻直扑而上,生怕少了自己的那一份。 看到白胡子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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