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忙里偷闲(第1页)

“这几天内需要将队长人选物色出来,由我们几个对整支部队进行全面管理绝对行不通,一是我们没有那种精力,二是他们必须培养出正规部队那种以小队为基本单位的团体协作能力,上到战场之后我们不能亲自处理每件事情,只要少数骨干力量对我们负责就够了。”阿尔丰斯看着两个队友,心里却在思索着月之心军队里那些最简单的做法,“如果可以,今晚我就去马萨雷解决那些垄断商,这不是什么难事。”

“在这里的都是代理人,那些商业巨头们不会轻易离开在城邦内受到重重保护的住宅,杀光代理人,也只能是再换上一批新人,他们接到的指令并不会改变,而且,你首先动手很可能会引发一场血腥冲突,因为我们和他们处于竞争状态,一出事,很容易怀疑到我们头上。”

布兰克的话让阿尔丰斯想起了背负的任务——为死神代言。

“我担心的是他们先对我们下手,那可是防不胜防。以我们现在的状况,承受不起任何打击,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就算了。”阿尔丰斯反复衡量了一下,怎么算都是自己这边吃亏,还不如像布兰克所说的静观其变,以免落人口实。

凯瑟琳在旁边听着他们商量着这些杀人的勾当,但是出奇的没有大发脾气,不去指责这些行为实在有悖骑士精神,看来这几天下来她的性格还真改变了不少,不再像以前那么容易激动了。

两天后,试验田里的麦子开始结穗,大群的熊蜂再次离巢采集花粉,阿尔丰斯呆在学院里等待结果。每日里也只是逗着瘟疫玩耍,瘟疫这几天很多次试着用前肢支撑着爬起来,刚直起身体便马上跌倒,特别像一个刚学走路的幼孩,总想自己走几步,但手脚就是不受大脑的控制。听布兰克说龙族起码要五年时间才能脱离雏龙期,看来还得照顾它好一段时间。

等待的时间确实无聊透顶,阿尔丰斯决定去做一件事——抢劫!他还记得在来蒙利埃的路上洛卡曾经说过在小路上经常有强盗出没,那么偶尔当一两次强盗也算一种有益的户外活动,他特意准备了一套军用链甲和一面大钢盾,反正身上已经加上了千多磅的负重,这身装备对他来说几乎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武僧为了避免动作的敏捷受到影响不会使用这些沉重的装备,现在穿上这些反而成为最佳的掩饰。

阿尔丰斯想抢的只有一种人——抢劫别人的人——强盗,因为强盗窝里通常会积累着大量的财物,抢劫他们既方便省事又不用担心失主展开追查,既玩得开心又不用太过耗费精力。

两天时间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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