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1页)

和六年八月初三。是日,大宋天子赵 赐宴为辽国  送宋使燕青北上。

此次缔结盟约,除了正式收回燕云之外,更将岁币五十万免去,堪称是大快人心,将朝野间由于收复燕云而一直保持高涨的情绪又再度推高了一层。恰好正值大禹元 出土,朝臣正在劝进之时,这两件事很自然地被牵扯到一起,作为赵 英明神武、圣君大帝的证据之一,因而顺理成章,进献元圭的大臣燕青,自然也就被视为宣谕盟约的不二人选。

当日赐宴之中,大宋人个个都是笑容满面,座中惟有一人是笑不由衷。何人?乃是本次出使之副使,新除吏部左曹员外郎秦桧是也。他之所以厕身使团之中,乃是出于郑居中的力荐,说他当收复燕云时曾两度为使,表现不俗,可谓熟知北事,用来给长居东南的燕青作副手,庶几可以为燕青拾遗补缺。

原本这差事是个肥缺,人人都晓得以此为晋身之阶,乃是一个难得的机会,秦桧又岂能不知?不过他是且喜且忧,也想趁着出使的机会为自己多攒一点政治资本,却又舍不得自己刚刚得到的吏部美差,要知道现今大宋朝官员冗猥的现象已经颇为严重,一个官职有三个人等着,堂除正任一人,权领职事一人,部阙待任又有一人,秦桧这一走,三五个月回不来,这口子又是要紧的去处,断然等不到他回任地。一想及此,心中怎不叫痛?

他却哪里知道,这件事若没有高强授意郑居中,郑国舅纵使和他有姻亲,也不会这么卖力的提拔于他。高强的心思很简单,秦桧这人做官的本事是一等一的,让他在京城的官场中厮混的话,这家伙如鱼得水,又已经积攒了些资历功劳。指日高升自不待言。凭自己的本事,仗着宫 宦寺佞臣的势力搞点小动作还可以,真要按照现今官场地规则来 玩,未必就能玩得死秦桧这种人。日前刘正夫不经意的一点,便已经让他再次认清了这一点。

既然如此,索性就把他多多放出去,让他到国家交往的广阔天地去大有所为。你不是骨头软嘛?我就给你机会,今日使辽派你去,他日使金还是派你去,看你能守到几时!

想想刚刚到手的美差。燕云 选授官在即,正是大有所为地时候,秦桧心中真是万般不舍。好在这次盟约对于大宋大大有利。自己能够躬逢其盛。将来也是青史留名的角色,这么安慰自己。总算是心意稍平。

三巡御酒罢,降诏书慰劳使节诸人,赐银绢钱物若干,以为酬答使人之用,契丹使节萧特末与耶律大石一起敬领。这两个使节与往年不 同,乃是先入大宋后为使,严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