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上镜(第1页)

一天中午吃饱饭没事干,常健在办公室正想找个沙发躺一下,岑光有些神密地问他:“老常你想不想上电视?”

常健反问道:“有什么好事?”

岑光说:“这几天的报刊你没有看吗?热点新闻摩托车购置费呀!”

常健边答、边问:“我又没有摩托车,这跟电视又有什么关系?”

“经贸律师所和第十合伙律师所接受了不少摩托车主的委托,准备诉摩托车经销商或者交通规费稽征部门,计划搞共同诉讼,要在电视上造势。”

“哦!你怎么知道的?”常健来兴趣了,他想知道更多情况。

“方主任、翁主任已经和A市电视台联系好了,明天上午举办专题座谈会,有很多车主代表要参加,他们希望多几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会,壮大声势。我与翁主任见过面啦!”岑光得意地说,并且有点拿架子的味道。

常健说:“我在方主任那里干过半年,跟他还算熟悉;参加座谈会也可以,我们先找最近的报纸看;等下午辛主任来到,请示汇报一下怎么样?”

“行!我觉得我们最好去参加,请不请示都无所谓;即使捞不到案子,能在电视上露一露脸也行嘛!”岑光一边应答,一边暴露出真实意图。

“如果去了,就等于代表第一合伙律师所,要请示。我们先找资料吧!”

俩人索兴中午也不休息了,一起动手把报刊的资料找齐详细来看。常健看完有关的资料,总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基本上搞清楚:

A市是个将摩托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的省城,摩托车销售量很大,许多消费者在购车时,直接从商家那里拿到《购置证》,即摩托车的“购置费”和购车款一起交清了。事后,交通规费稽征部门查到大量的假《购置证》,就责令持假证的车主补交“购置费”重新办证。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刚实施不久,大家有点朦胧的法律意识,购车者们都担心自己拿到的是假证;已经被认定持假证的车主觉得自己吃亏了,有的拒办新证;有的到处投诉;有人甚至要组织起来到市政府示威。新闻媒体参与疏导工作,企图平息事态、化解矛盾。

下午上班时,辛海一到所里,岑光就迫不及待地拉着常健找他去。

岑光抢先说:“辛主任,我们向你汇报、请示一个事情。”

“哦!什么事?”辛海有些惊奇,他以为出了什么大问题。

常健接着说:“是这样的,经贸律师所方主任和第十合伙律师所翁主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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