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连环(第1页)

常健高中毕业时的老班长曲文,打电话说“友女”有两个案件,想请律师帮看一下,要约个时间、地点见个面。

常健知道曲文离婚多年,就开玩笑:“是女朋友吧?”

“网上认识不久,八字还没一撇呐!”

“准家属的事、我们可要认真对待。”

“我完全信任并力荐你,你要给我争光呀!”

常健说:“当然。她是原告、还是被告?”

“是被人家起诉,连带家婆和儿子。”

“家婆和儿子?”常健担心自己听错。

“她老公死了快两年啦!他的债务还能打官司吗?”

常健大概明白了:“要看具体情况,你也学过法律,看过材料、咱们再讨论。”

曲文在平合农场当劳改干警时、读过电大班,据说和场党委书记还是同学,后来他也任过大队教导员;调出劳改(监狱)系统不久、却因故辞职了,目前在A市做某公司的总代理,同学们都称他曲老板。

常健会见被告时、曲文理所当然也在场,那“友女”名叫岑丽,她提供了两套诉讼材料:被告都是岑丽(本人)、艾荣(家婆)、程启(儿子)三人,A市西区法院均追加B市广鸿建设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西民初字第21号案,原告李文应该是个包工头,案由是不当得利纠纷,诉讼请求是判决被告向原告退还人民币三万元,“事实和理由”如下:

被告岑丽与程亮系夫妻关系,被告艾荣与程亮系母子关系,被告程启与程亮系父子关系。前年10月12日,程亮因病死亡。前年8月份,程亮介绍广鸿建设公司承建的老年公寓工程给原告,以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名目、收原告人民币三万元,承诺于该工程主体封顶时退还,并向原告出具收条一份。该工程主体已于去年元月封顶,程亮却已经因病死亡;经原告找广鸿建设公司负责人协商退还保证金一事,该公司称此款是原告与程亮之间的事,与公司无关;原告又找到被告岑丽,其又以各种理由拒不退款……由于程亮已经死亡,被告岑丽作为其生前的配偶,本案债务是其与程亮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被告岑丽应负退还义务,被告艾荣、程启作为程亮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程亮的遗产份额内承担退还责任。

原告提供了九份证据材料,其中最关键的三份是:

1、收条,内容是:“今收到李文老年公寓工程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三万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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