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丫头从网上找到的某位童鞋的高论,拜读之下颇有心得。
一、作者应该把所有线索交待得一清二楚,使读者和书中的侦探具有同等的破案机会。
(通常在这一点上,丫头做的很不足,有时候是自己天马行空的性格,突如其来的灵光闪现,还有时候是写着写着不知不觉就忘了……汗一个!丫头要补DHA!上次几个作者讨论,都表示玩推理,杀脑细胞!)
二、读者所受到的蒙骗应该仅止于罪犯施诸侦探本身的那些诡计。
三、侦探小说不应该扯上暧昧和爱情,否则就纠缠不清,使一些纯粹智力的竞赛复杂化。侦探小说的任务,是把罪犯绳之以法。而不是为了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个丫头也做不到,要是全部是推理根本写不成长篇,所有有些故事会成为伪推理,披着推理小说的言情,呵呵!)
四、犯罪的人不应该是侦探本人,或者是警方干探中的一员。这是一种欺骗读者的卑鄙手段。
五、破案要靠逻辑推理,不能凭意外或者巧合,假如是罪犯自首的话,动机应该充分。否则,就有如哄骗读者去寻宝,到他放弃时,才让他知道宝藏竟在他的口袋里。这种玩笑是开不得的。
(嗯……丫头应该不会这样吧?哈哈)
六、侦探小说当然不能没有一个查案的侦探。侦探搜集蛛丝马迹,加以分析,最后揭露坏蛋的真正身份。侦探上定要靠分析线索来破案,否则就和小学生偷抄习题答案没有分别了。
七、罪案一定要是谋杀案。谋杀案越血腥越残酷,效果就越好。比谋杀案轻微的案件,实在不值得读者花费精神和时间去翻三百多页书。美国人爱讲人道主义,一宗恐怖的一级谋杀案必定会激起他们的义愤。哪怕是多么宽厚善良的读者也不会甘心让凶手逍遥法外,势必兴致勃勃地投入追查。
八、破案地方法要合情合理。诸如读心术、扶乩、招灵、看水晶球那类地巫术。乃是侦探小说之禁忌。和读者斗智地应该是个凡人。读者在玄学地第四维空间里和神仙幽灵斗法。又岂有得胜地机会呢?
(这个很搞笑。TVB地古灵精探就有灵异在里面~还不是照样好看。关键看故事本身)
九、进行推理地主人翁只可有一个。假如动用三四个甚至是一群侦探来思考。不但会分散读者地注意力。而且会影响本来连贯地思路。读者不知道和自己斗智地对手是谁。会感到额外地困难。再者。读者要以一敌众。车**战。会感到疲于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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