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成立卫队(第1页)

教育事业稳步推进,粮食的种植工作也顺利进行。

现在的黄复华有钱又有点威望,借口在这乱世做生意需要人护卫,出钱雇个十多号人成立一个护卫队,已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1630年的六月一日(以后除非特别表明,都指公历),后世国际儿童节的这一天,黄复华特地让学堂放假一天。这一日,威震世界的中华军的前身——黄家护卫队,正式成立了。

护卫队的最高领导,那当然是黄复华公子。按照黄公子说的,大家要叫他首长,而不是公子或者老爷。

除了黄复华这个首长,整个卫队共二十二人。两个小队长,一个是黄老爷的家仆,吴家两兄弟中的弟弟,吴二林。另一个是让大伙推举出来的黄启东,一个壮实又有头脑的本村小伙。两个小队长各管一队,每队十个人。

护卫队员都是由附近乡村里贫困缺地,或是兄弟不少的人家的年轻小伙组成。黄复华提供平时的吃穿住用等一应费用,还按月发放安家费五钱白银。

崇明乡勇具有英勇的优良传统,是很好的兵员来源。崇明县志上就有记载,“1553年(明嘉靖三十二年)4月,倭寇进犯南沙,乡民施珽率乡兵力战,阵亡千人。”1554年(明嘉靖三十三年)1月至5月,倭寇多次犯崇。5月7日清早攻东北棚,城墙被毁,当夜,倭寇攻入城内。知县唐一岑身先士卒,率军民与入城倭寇展开浴血巷战,终于将倭寇驱逐出城,唐一岑因伤重殉国。9日,大批倭寇又攻入城内,盘踞县衙,并烧尽县署附近民宅。城中兵民拼死与倭寇搏斗,杀死倭寇200余名,迫使残留倭寇败逃出城,收复县城。由于屡遭崇明县兵民(又称沙兵)的痛击,所以后来倭寇是闻“崇明沙兵”之风而丧胆,再不敢到崇明来犯事了。

护卫队成立的第一天,黄复华就当众宣布,所有护卫队成员,每次完成外出护卫的任务,都会视难易程度发放分红。如果有人因公负伤,一切治疗费用都由黄老爷出,落下残疾的会视情况重新安排合适的位置,收入不会减少。

若是不幸身故,除了一次性发给补偿费二十两白银,以后十年内每年还会给队员预先指定的受益人发放五两银子。若是家里有老人或幼童等特殊困难情况,黄老爷还会特别抚恤,确保大家没有后顾之忧。

这么优厚的条件也不是白给的,黄首长明确指出,护卫队的责任首先是要保护黄首长和他家买卖活动的安全;其次,大家都是这一片土地的子弟,要保护好这十里八乡的安宁;第三,行走在这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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